St. Isreal
ピュアすぎるから 仕方ないね
半夜想说什么,于是有网真是要命
本来就要睡了OTZ
++
顺链接爬了一张树洞贴,看里面关于看文是否应该回帖的讨论。
恩,我只从作者的角度说。作为一个透明,我曾经很努力地到处发布自己写的东西,贴吧也有,论坛也有,客观地说,场所的质量良莠不齐。我的读者从来都不多,而且(我猜OTZ)很多是固定的,再加上我基本不写连载,写过少数几次也没什么剧情,所以我从没有过许多透明们的公共烦恼:1高点击零回复,2回复有但全部是占楼催坑让作者加油。
现在我发现,大多数作者和读者都这样想:看文不回帖是不对的,看霸王文还觉得理所当然更是不可饶恕的。
有人反驳的论据是你的文写得太难看凭什么一定要人家写感想,我想,不完全是那样。不管文学有没有评定标准,首先人与人间的交往就应当遵守平等的基本原则。没有人限制你写什么,没有人限制你怎么写,写成什么样是你的自由。除此之外作者并没有更多的权利。如果成为版主,成为粉丝团团长,那么你肆意制订规则和颐指气使的权利来自其它的身份,并不来自作者。
我说清楚了没?我想,作者可以把自己的作品出售以求利润(比如入V比如出版),那是正当的。你也可以不收钱,如果你不是很在乎的话。但你如果要求读者非说什么样的话不行,那么无非是文字狱。而你根本没有推行文字狱的权利。你连要求读者一定要说话的权利都没有。
PR
この記事へのトラックバック
- この記事にトラックバックする
Author
Lyndol
「我发誓忠于剧本」
++++
幸村命
tkhl唯
S·神无
诺伊特拉·G
++++
Chronicle of S.I. [Collection]
ASK
++++
lyndolguo★gmail.com
Latests
(05/07)
(03/10)
(03/09)
(01/13)
(11/15)
(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