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 Isreal
ピュアすぎるから 仕方ないね
越来越沉默的我
晨起刷着牙,想起了前晚读到周濂说“……这种武断而极端的论断是诗人的观点,而非学者的观点”。
诚如是,诗人能够把话说得尖锐,而学者只图把话说得圆满。若想提出什么理论,首先需要在逻辑上自圆其说。
于是我想,会不会是那么多年的科学——或者狭窄一点儿说,自然科学——的训练,造成了我现在的状况:只敢说“我觉得不该这么想,因为存在某某和某某矛盾”,而不敢说“我觉得该这么想……”
因为我总觉得那个“该这么想”后面的观点,我还没法充足地论证。
前日娘跟我说,乌坎的后续你听说了吗?前任私卖的地要回来了一部分,但是村里不知道怎么经营,这些地还空在那里。结果天天有村民跑到村委会门口来,说是要分地的利益。一路斗争到现在的村长,觉得无所适从。——这不是民主失败的一个最直接的案例吗?
前面没问题,是陈述事实。但最后一句得出的结论,就太危险了。
乌坎事件中体现的民主要素,首先在于村干部是直接民选(这不怎么稀罕),然后在于民选的村干部为争取村民利益,选择了与国家叫板。其它的呢?并没有其它的了,乌坎的民主要素也就这么多了。
根本地说,民主是一种政治组织制度,包含“政府是怎么形成的,它的构成如何,权限如何,怎样制订政策”这样的问题,而不包括“制订怎样的政策,如何实行”这样的问题。后者是行政问题。美国的政治制度是三权分立,立法、行政、司法由不同机构分别承担并制衡;美国的行政机构是以总统为首的中央和地方政府。美国的民主(部分)体现在老百姓可以票选总统,也可以(通过国会)弹劾总统,而行政则是政府发营业执照、收税、为学校和医院投入、发展国防等等这些林林总总而具体的事项。
(不巧美国土地私有,政府只管维护自然保护区国家森林公园之类,不会面对乌坎这种“集体土地该由谁来经营”的困惑。)
于是很明显,乌坎的地拿回来之后怎么投资,怎么使用,是个行政问题。不管村长是选出来的,是CCP指定的,或者是世袭的,它都是个行政问题。而行政的效率如何,也和村长如何产生没有直接关系。
现任的乌坎村长评价是“是个好人,但非能人”,他不太懂得如何使用土地。如若乌坎村民认为自己践行着民主制度,那么村干部可以聘请顾问协助开发土地,村民们可以要求村干部这么做或者自行规划提案,再不行,就弹劾现任,换个村长。天天跑到村委会门口要钱而不认为自己有参与治理的义务,至少,想着“是我选了你,你就得干好”而非“是我选了你,干不好得怪我”,正体现了他们对民主素养的缺乏。
民主的实行是有前提基础的,否则美国不必从国民几岁起就开始公民教育。制度绝不是民主唯一的基础,否则菲律宾至少应该跟美国一样好。而民主本身确实不保证它的实行效率(反而比开明专制要低效),你比比自由同盟和莱因哈特,就明白啦。同样你不能因为印度脏乱差就把它作为民主的反面教材,因为逻辑上,它的脏乱差也并不应该由民主负责。
我跟娘说了很多,但我知道,像她这样每天听到民主这个名词,而从未仔细钻研过这个词内涵的人,实在太多了。而,如果对基本概念都没有一致的理解,那么在此基础的探讨都是全无意义的。
目前网上精英与草根的论争,很多就是这种情况。精英援引一个政治概念,草根没懂,但是两边依然唇枪舌剑,吵得不得要领。固然懂不懂概念本身就是精英和草根的区别,但要想讨论问题,草根就该先学,精英就该先讲。但都不。于是两边面红耳赤之后,草根骂精英冷血/汉奸/五毛,精英一声怒哼:不屑和你探讨。
这道理我懂一点点,不过让我讲民主,讲它的产生、发展、内涵、外延,(或许最重要的是)讲它的语境,我就没有多少储备了,是属于“该先学”那一阵营的。我只能判断“它不是这样”,而说不清楚“它到底什么样”。
然后就有了在说话之前越来越沉默的我。
诚如是,诗人能够把话说得尖锐,而学者只图把话说得圆满。若想提出什么理论,首先需要在逻辑上自圆其说。
于是我想,会不会是那么多年的科学——或者狭窄一点儿说,自然科学——的训练,造成了我现在的状况:只敢说“我觉得不该这么想,因为存在某某和某某矛盾”,而不敢说“我觉得该这么想……”
因为我总觉得那个“该这么想”后面的观点,我还没法充足地论证。
前日娘跟我说,乌坎的后续你听说了吗?前任私卖的地要回来了一部分,但是村里不知道怎么经营,这些地还空在那里。结果天天有村民跑到村委会门口来,说是要分地的利益。一路斗争到现在的村长,觉得无所适从。——这不是民主失败的一个最直接的案例吗?
前面没问题,是陈述事实。但最后一句得出的结论,就太危险了。
乌坎事件中体现的民主要素,首先在于村干部是直接民选(这不怎么稀罕),然后在于民选的村干部为争取村民利益,选择了与国家叫板。其它的呢?并没有其它的了,乌坎的民主要素也就这么多了。
根本地说,民主是一种政治组织制度,包含“政府是怎么形成的,它的构成如何,权限如何,怎样制订政策”这样的问题,而不包括“制订怎样的政策,如何实行”这样的问题。后者是行政问题。美国的政治制度是三权分立,立法、行政、司法由不同机构分别承担并制衡;美国的行政机构是以总统为首的中央和地方政府。美国的民主(部分)体现在老百姓可以票选总统,也可以(通过国会)弹劾总统,而行政则是政府发营业执照、收税、为学校和医院投入、发展国防等等这些林林总总而具体的事项。
(不巧美国土地私有,政府只管维护自然保护区国家森林公园之类,不会面对乌坎这种“集体土地该由谁来经营”的困惑。)
于是很明显,乌坎的地拿回来之后怎么投资,怎么使用,是个行政问题。不管村长是选出来的,是CCP指定的,或者是世袭的,它都是个行政问题。而行政的效率如何,也和村长如何产生没有直接关系。
现任的乌坎村长评价是“是个好人,但非能人”,他不太懂得如何使用土地。如若乌坎村民认为自己践行着民主制度,那么村干部可以聘请顾问协助开发土地,村民们可以要求村干部这么做或者自行规划提案,再不行,就弹劾现任,换个村长。天天跑到村委会门口要钱而不认为自己有参与治理的义务,至少,想着“是我选了你,你就得干好”而非“是我选了你,干不好得怪我”,正体现了他们对民主素养的缺乏。
民主的实行是有前提基础的,否则美国不必从国民几岁起就开始公民教育。制度绝不是民主唯一的基础,否则菲律宾至少应该跟美国一样好。而民主本身确实不保证它的实行效率(反而比开明专制要低效),你比比自由同盟和莱因哈特,就明白啦。同样你不能因为印度脏乱差就把它作为民主的反面教材,因为逻辑上,它的脏乱差也并不应该由民主负责。
我跟娘说了很多,但我知道,像她这样每天听到民主这个名词,而从未仔细钻研过这个词内涵的人,实在太多了。而,如果对基本概念都没有一致的理解,那么在此基础的探讨都是全无意义的。
目前网上精英与草根的论争,很多就是这种情况。精英援引一个政治概念,草根没懂,但是两边依然唇枪舌剑,吵得不得要领。固然懂不懂概念本身就是精英和草根的区别,但要想讨论问题,草根就该先学,精英就该先讲。但都不。于是两边面红耳赤之后,草根骂精英冷血/汉奸/五毛,精英一声怒哼:不屑和你探讨。
这道理我懂一点点,不过让我讲民主,讲它的产生、发展、内涵、外延,(或许最重要的是)讲它的语境,我就没有多少储备了,是属于“该先学”那一阵营的。我只能判断“它不是这样”,而说不清楚“它到底什么样”。
然后就有了在说话之前越来越沉默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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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发誓忠于剧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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