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 Isreal
ピュアすぎるから 仕方ないね
Where belief sees its own way
昨天旁听学院的后辈们为辩论赛做准备,让我想试图碰一碰这个我始终不敢开头的话题。
不敢开头是因为不敢说自己有一个清楚的框架,而且由于我相关资料其实看得少,绝大多数论点与其说有实据,不如说是长期阅读和交往带来的一种抽象的感觉。
不过稍稍涉一点应当也无妨。
后辈们辩论的论题是:言论自由中,是权利意识在先,还是责任意识在先。
我觉得这题出得乱七八糟(也可能是因为我完全不懂辩论,或者干脆是因为我记错了|||),这个论题太模糊,给出的两个分支不是能够找到不同材料支持的相反观点,而是出自对“言论自由”这个范畴的不同方面的讨论。也就是说,展开辩论的时候,两边根本说的不是一个话题。
我是这么看的:言论自由首先是一种权利。而言论的责任,是就发表言论产生的后果而言的,不管一个群体是否有(绝对或相对的)言论自由,他们的言论都会产生对应的责任,与“言论是否自由”本身没有直接的关系。简单地说:我们现在的社会,很难称得上有言论自由,但是一样有诽谤罪;故意散布不实信息造成经济或名誉损害的,应依法赔偿(当然,是否得到实行又是另一个问题了)。
抛开针对结果的责任,单就“能不能自由言论”这个问题来讨论权利的话——我想,大部分中国人不知道什么是法的渊源,也不知道西方人所倡导的那些权利,到底为什么是我们的权利。
1789年法国的人权宣言一上来就说——人生来是自由而平等的。接着又说,人拥有自然而不可动摇的权利:自由、财产、安全与反抗压迫。自由之中包含了信仰、言论、著作与出版自由。人权宣言通篇讲的是人有怎样的权利,应当怎样得到保障。但是为什么人有这样的权利,并没有解答。
为什么没有解答呢?因为他们解答不了。
人有怎样的权利,是属于上帝的话题。
科学发展到今天,人们试图解释宇宙与人类的源起。科学家们正在这些一度同样被视为上帝领域的课题下工作——虽然现在尚无定论——这种努力得到了认可。这是因为,现代社会中有这样一个信条,即使没有被所有人接受,也至少获得了广泛的同情——那就是,自然的规则是人类可以通过科学解释的。
说到底,并没有任何实验能保证“我们能够用科学解释自然”。但科学家们都相信他们能。所以他们仍然在工作。
同样,也没有任何实验,甚至自足的理论框架,能够阐明“人类必须有自由、财产、安全与反抗压迫的权利”。想要做逻辑上的证明,必须设定前提,而那样就又产生了一个无法证明的前提。
而这些无法证明的命题,最终必须归结于信仰。
信仰不只是宗教信仰,信仰应当是一切你无条件相信的东西——就算你说不出丰富的理由,就算没有任何人能说得出,你也相信——比如上帝存在,比如天赋人权,比如人本善良;也比如“二次元拯救世界”。
英语中的belief,本来就不单是宗教情绪。
而一般所说的“中国人没有信仰”,我想,指的也是“我们没有无条件相信的信条”。我们绝大多数是机会主义者,这个工作赚钱,就去做做;投机取巧升得快,那么也不妨;花一点钱就能通过这个瓶颈,那么为什么不花这一点?在汉语中,“没有信仰”大概可以替换为“没有原则”。
(也不是完全没有。我想我们的原则是,“选择最能带来实利的选项”。)
西方民主,比如美国,之所以能够形成现在的民主法治社会,其根本或许就在于——不管每个民众是否认可每条法律的内容,但民众有这样的共识:一旦法律通过、生效,就应当遵从法律。否则,即应接受审判。法律内容完善执行有力之类完全不提,我认为这种共识才是法治社会的最终基础。
而形成这种共识,西方从罗马法渊源开始,已经经过两千年。我们已经在进行大规模的法治宣传教育,但现实生活无时不刻不在背离。宣传与社会行动整体表现出无原则性,这样,根本无法建立起广泛的信仰。
不管西方那一套是否是我们的佳选,我们都必须靠持续不断的教育和自我教育,从思想上来做些改革。
这话题就太远了,我只说到这里。
++
其实呢,我一直觉得,想真正系统地学点什么,刷微博是没有用的,每天来我这里瞅瞅也是没有用的。我说得再多也没有用。
去看书吧。内容其实没有那么重要,重要的是长时间完整地看书能让你想清楚很多你本就应该清楚的事情。
++
我竟然一边写这个一边跟莲莲聊了半下午的护肤品,这种体验真是太奇妙了。
不敢开头是因为不敢说自己有一个清楚的框架,而且由于我相关资料其实看得少,绝大多数论点与其说有实据,不如说是长期阅读和交往带来的一种抽象的感觉。
不过稍稍涉一点应当也无妨。
后辈们辩论的论题是:言论自由中,是权利意识在先,还是责任意识在先。
我觉得这题出得乱七八糟(也可能是因为我完全不懂辩论,或者干脆是因为我记错了|||),这个论题太模糊,给出的两个分支不是能够找到不同材料支持的相反观点,而是出自对“言论自由”这个范畴的不同方面的讨论。也就是说,展开辩论的时候,两边根本说的不是一个话题。
我是这么看的:言论自由首先是一种权利。而言论的责任,是就发表言论产生的后果而言的,不管一个群体是否有(绝对或相对的)言论自由,他们的言论都会产生对应的责任,与“言论是否自由”本身没有直接的关系。简单地说:我们现在的社会,很难称得上有言论自由,但是一样有诽谤罪;故意散布不实信息造成经济或名誉损害的,应依法赔偿(当然,是否得到实行又是另一个问题了)。
抛开针对结果的责任,单就“能不能自由言论”这个问题来讨论权利的话——我想,大部分中国人不知道什么是法的渊源,也不知道西方人所倡导的那些权利,到底为什么是我们的权利。
1789年法国的人权宣言一上来就说——人生来是自由而平等的。接着又说,人拥有自然而不可动摇的权利:自由、财产、安全与反抗压迫。自由之中包含了信仰、言论、著作与出版自由。人权宣言通篇讲的是人有怎样的权利,应当怎样得到保障。但是为什么人有这样的权利,并没有解答。
为什么没有解答呢?因为他们解答不了。
人有怎样的权利,是属于上帝的话题。
科学发展到今天,人们试图解释宇宙与人类的源起。科学家们正在这些一度同样被视为上帝领域的课题下工作——虽然现在尚无定论——这种努力得到了认可。这是因为,现代社会中有这样一个信条,即使没有被所有人接受,也至少获得了广泛的同情——那就是,自然的规则是人类可以通过科学解释的。
说到底,并没有任何实验能保证“我们能够用科学解释自然”。但科学家们都相信他们能。所以他们仍然在工作。
同样,也没有任何实验,甚至自足的理论框架,能够阐明“人类必须有自由、财产、安全与反抗压迫的权利”。想要做逻辑上的证明,必须设定前提,而那样就又产生了一个无法证明的前提。
而这些无法证明的命题,最终必须归结于信仰。
信仰不只是宗教信仰,信仰应当是一切你无条件相信的东西——就算你说不出丰富的理由,就算没有任何人能说得出,你也相信——比如上帝存在,比如天赋人权,比如人本善良;也比如“二次元拯救世界”。
英语中的belief,本来就不单是宗教情绪。
而一般所说的“中国人没有信仰”,我想,指的也是“我们没有无条件相信的信条”。我们绝大多数是机会主义者,这个工作赚钱,就去做做;投机取巧升得快,那么也不妨;花一点钱就能通过这个瓶颈,那么为什么不花这一点?在汉语中,“没有信仰”大概可以替换为“没有原则”。
(也不是完全没有。我想我们的原则是,“选择最能带来实利的选项”。)
西方民主,比如美国,之所以能够形成现在的民主法治社会,其根本或许就在于——不管每个民众是否认可每条法律的内容,但民众有这样的共识:一旦法律通过、生效,就应当遵从法律。否则,即应接受审判。法律内容完善执行有力之类完全不提,我认为这种共识才是法治社会的最终基础。
而形成这种共识,西方从罗马法渊源开始,已经经过两千年。我们已经在进行大规模的法治宣传教育,但现实生活无时不刻不在背离。宣传与社会行动整体表现出无原则性,这样,根本无法建立起广泛的信仰。
不管西方那一套是否是我们的佳选,我们都必须靠持续不断的教育和自我教育,从思想上来做些改革。
这话题就太远了,我只说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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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呢,我一直觉得,想真正系统地学点什么,刷微博是没有用的,每天来我这里瞅瞅也是没有用的。我说得再多也没有用。
去看书吧。内容其实没有那么重要,重要的是长时间完整地看书能让你想清楚很多你本就应该清楚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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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竟然一边写这个一边跟莲莲聊了半下午的护肤品,这种体验真是太奇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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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ndol
「我发誓忠于剧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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